□记者 王洪宇
本报讯 日前,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天津市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开始,全市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初步建立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稳定在5565.1公顷左右,通过保护修复,实现天然林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到本世纪中叶,我市将全面建成森林群落稳定、资源分布合理、生态功能完备的天然林生态系统。
《方案》提出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合理划定我市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对我市天然林实施全面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蓟州区(我市天然林全部位于蓟州区)建立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
《方案》明确要求落实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
《方案》要求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实施天然林系统修复,区分天然林不同林分,对天然乔木林、天然疏林地、天然灌木林分类施策开展修复,在废弃矿山、荒山上逐步恢复天然植被。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评估,在蓟州区建立1个天然林监测站、设立5个监测点,逐步构建以森林资源调查为基础、以天然林监测站点为主体、以其他生态监测为补充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