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汝斌 王晓君
本报讯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日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文件,将在全市开展塑料污染强化治理行动。
治理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到今年年底,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等。同时,今年年底,还将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本次治理行动将从源头生产企业抓起,截断“塑料污染”源。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的同时,我市将大力扶持推广应用绿色环保替代产品。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