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竹君
本报讯 记者从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获悉,近日,天津站站区办孙博、胡洋及吴倩三位队员被市公安局颁发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
7月1日,天津站站区办一科科室队员孙博、胡洋及吴倩在解放桥巡逻时发现一男子从解放桥靠近桥头一侧护栏处跳入海河,三人立即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运用现有工具进行救援,最终在最短时间内将跳水人员成功救出,避免了人员伤亡。此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传播了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被市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颁发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