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租房提取公积金可网上办理

  

□记者 王洪宇

本报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当前,租房提取公积金在柜台办理基础上,同步推出的网上办业务已稳定运营。

租房职工通过手机APP或住房公积金网站就可轻松办理,网上办与柜台办租房提取规则相同,采取职工申请、自动划款方式,职工申请提取租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1个季度租金,在申请提取期限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季度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至职工银行储蓄账户。提取期限届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继续申请租房提取。有租赁备案证的租房职工,需去市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柜台提出申请。

网上提取,职工只需在手机下载“天津公积金”APP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zfgjj.c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即可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具体操作为:安卓手机用户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首页扫码安装“公积金”APP;苹果手机用户,可直接在苹果应用商店搜索“天津公积金”安装。登录“天津公积金”APP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通过修改初始密码、注册、登录、电子签约等步骤后,选择“提取”导航栏,点击“租房约定提取申请(承租人)”按流程办理:第一步提出申请,签署承诺,填写储蓄账号、约定提取日等基本信息;第二步签订租房约定提取申请协议;第三步在约定提取日起5个工作日内等待资金到账。

租房可提取公积金极大方便了职工高效快捷办理,新政实施一个月以来,已有租房职工3200人提出申请,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金额370万元。租房提取人数比新政出台前,月均同比增长5倍,环比增长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