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孙祎 崔晓雪 通讯员刘媛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自7月份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措施以来,我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治理中重型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全天禁止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进入我市行政区域以内(除高速公路)道路通行。为降低营运车辆污染物排放水平,我市一线执勤交警作为宣传窗口,在执勤过程中面向驾驶超标货车的违法驾驶人不断开展宣传和违法治理工作。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环保部门组建了10个联合治理小分队,每日在重点道路设置治理点位,交警拦检涉嫌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车后,由交通运输部门核查车辆营运性质,环保部门进行尾气检测鉴定,公安交管部门对经核查认定的违法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在此过程中,公安交管部门对中重型货车遮挡号牌、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据统计,自7月份以来,公安交管部门累计查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20起,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违法行为、中重型货车号牌“污损”“遮挡”等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各9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