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24日衡水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至3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衡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衡水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衡水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
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投票表决2021年衡水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九、补选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决定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委员会更名为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十一、决定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