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3日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利宾院长所作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开展民生审务,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