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机关群众满意度(机关作风评议)测评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按照《2021年衡水市直机关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关作风评议)实施方案》(衡纠风〔2021〕2号)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直机关(单位)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机关作风评议。

一、测评内容:

围绕市委“抓发展必须从环境抓起,抓环境必须从作风抓起”的工作要求,聚焦实现企业办事更快捷、群众办事更方便、办事环境更舒心的目标,确定测评具体内容,明确测评指标。重点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态度恶劣、简单粗暴等方面进行测评。

二、测评方式:

测评采用履职践诺、微信测评方式、现场测评、网络测评、短信平台测评、特快专递测评、问卷调查测评七种测评方式。其中,公众测评主要采用网络测评、微信测评两种方式。网络测评登录衡水新闻网http://www.hsrb.com.cn和衡水政务网http://www.hengshui.gov.cn(二者选择其一即可)参与测评。微信测评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随时参与测评。诚恳邀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机关作风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三、测评时间:

市级机关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机关作风第二期评议时间从2021年10月11日开始,至11月30日24:00止。

衡水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