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警示教育 完善管理体系 优化内部管理 加大惩治力度

市卫健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水平


本报讯(刘浩、刘贺君)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订了《衡水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提出了4项措施,加强全市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加强警示教育,筑牢防腐底线。《计划》要求各医疗机构开展学习教育,要制订学习培训计划,确定学习教育内容,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专题学习,由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组织安排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学习教育的监督指导,确保机构、人员实现全覆盖。要求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要求定期约谈提醒。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抵制“红包”、回扣的约谈提醒制度,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到常约谈、勤监督。

完善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计划》要求完善行风管理体系。2021年底前,要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处室。医疗机构要全面配齐本单位负责行风建设工作专(兼)职人员。要求优化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架构。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行风管理经办部门的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承担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院本级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要求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搜集工作线索。

优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计划》要求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认定为“红包”。各县市区要按照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要求落实纠治“红包”责任。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要求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神、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要求完善“红包”防控措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医疗机构要加大投入力度,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计划》要求严防各类形式回扣。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要求开展典型带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发掘、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样本医院,逐步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要求严肃处罚问责。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