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机关批准,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后对以下道路路段启动固定测速违法抓拍。具体地点如下:
1、东湖大道4公里200米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南向北,限速值:70km/h。
2、东湖大道4公里200米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北向南,限速值:70km/h。
3、东湖大道泰华北200米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南向北,限速值:70km/h。
4、东湖大道泰华北200米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北向南,限速值:70km/h。
5、中湖大道后韩家庄北500米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南向北,限速值:70km/h。
6、中湖大道后韩家庄北500米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北向南,限速值:70km/h。
7、106国道291公里+200米大赵常村口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东向西,限速值:70km/h。
8、106国道291公里+500米南赵常村口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西向东,限速值:70km/h。
9、106国道285公里+100米善官村口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南向北,限速值:70km/h。
10、106国道285公里+100米善官村口固定测速,抓拍方向:由北向南,限速值:70km/h。
特此公告
衡水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