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人社局
办好群众实事提高城乡居民待遇
本报讯(张磊)为更好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不折不扣为群众办好实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工作,去年,冀州区人社局将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3元调整为116元,这是自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第8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为确保调整后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政策实施,该局提早测算,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保证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及时发放。提前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申请、早拨款,保证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沟通到位。全程关注并掌握发放资金情况,与相关银行建立长效协调机制,保证每笔发放数据“不离库不离线,中途不落地”;确保规范操作。资金发放过程中责任到人,核查发放流程和发放数据,杜绝基金支付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证基金安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冀州区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实现了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区共计7.1万余名待遇领取人员得到实惠,调整及补发金额253万余元,已于2021年12月份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