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基层依法治理 全面创建法治乡村
安平县司法局 刘铭
创建“法治乡村”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对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健全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治乡村建设情况
(一)抓典型,带全面。安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调度会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五个一”标准开展创建。在建设资金上采取县、乡财政补贴一部分,村集体自筹一部分的方式解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创建“主力军”作用,自2017年起便采取每年每乡镇至少选取两个村打造示范点的方法来辐射带动周边,以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街、人民调解室等方式重点打造了路庄村、什伍村、王各庄等一批重点示范村。
(二)抓关键,促运转。法治乡村建设的关键是要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安平县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抓住配齐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综治专干这个关键,调整农村支部书记130名,村综治专干54名,促进了农村综治中心等各类组织的正常运行;努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素质,大力开展农村“两委”干部“依法治村”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村的能力水平。
(三)抓阵地,补短板。加快和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宣传街、法律图书角为重点,同时组织送法进农村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利用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户外LED屏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文艺志愿者以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文艺演出,使法治宣传寓教于乐,贴近生活。
(四)建平台,强服务。通过推广“枫桥经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和创新,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村居调委会235个,乡镇调委会8个,人民调解员达到879人。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64件。2019年县司法局整合全县17名律师,分别担任230个村的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各村公开了律师联系电话和微信二维码,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五)抓治安,强防控。结合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和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乡村治安防范信息化建设。各村全部组建了专(兼)职的治安巡逻队伍,完善相关制度,发挥了群众自治、群防群治的重要作用;全面开展“雪亮工程”建设,通过整合公共视频资源、搭建综治信息指挥平台、创建综治专干队伍,强化分析研判、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实行“一站式管理,组团式服务”。目前,县级综治信息指挥平台和8个乡镇分指挥平台已全部建设完成,同时整合接入天网工程和高空瞭望摄像头,基本实现了县域公共视频监控全覆盖。
(六)聚民力,保平安,不断提升乡村治安防控能力。提升网格员(综治专干)的管事能力,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综治视联网和综治专干同步开展巡视巡查,每日投入人员近千人次,启用摄像头2300余路,巡查点位数量260余个,实现24小时不间断视频巡查。全面推广两洼乡治安志愿者队伍的经验,大力加强志愿者队伍、各类组织协会的建设,在全县培育了一批法治宣传、治安防控、慈善救助类社会组织,做强治保会、义务巡防员、村民理事会队伍,激活社会组织活力,打造全方位的平安建设队伍体系。
二、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治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从实践来看,仍有许多方面需要改进提高。一是广大群众特别是村干部法律素质仍有待提高。随着连续7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中青年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农村留守人口年龄偏大,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接纳较慢,给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更新带来一定困难。二是缺少激励保障机制。由于工作量大面宽等原因,导致一些村干部思想压力大,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缺乏信心,热情不高,干劲不足。三是工作经验不足,需加强各村之间交流学习,特别是已被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树立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提升法治乡村创建质量的建议
要将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着手,建议应该加强以下工作。
(一)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随着“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要紧紧围绕“法律进乡村”,在全县重点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村两委换届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的需要,重点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
(二)抓乡村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乡村普法宣传阵地,设立村民法治学校,定期开展普法讲座;完善法律书屋,为农民提供法律知识学习途径;及时更新法治宣传栏内容,满足农民日常法律知识需求。进一步发挥村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解答农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惑。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把普法阵地建到农民家门口,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
(三)抓乡村普法骨干培训。及时开展对村“两委”班子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重点加强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骨干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抓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尤其在涉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涉及农村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纠纷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