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克明在武邑枣强督导检查时强调

持续提升河湖管护质量水平 着力推动河湖长制全面见效


本报讯(记者刘鲜)3月24日,副市长胡克明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河湖长制落实工作到武邑县、枣强县督导检查。

胡克明一行深入到清凉江河堤两岸,详细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长制落实和河道“清四乱”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他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重点任务,全力抓好河长制任务落实,推动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胡克明强调,要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和河湖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道清理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深入打好河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流域管理保护实效。各级河湖长要坚持守河有责、护水尽责,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强化巡河履职,及时发现并组织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及时共享涉河湖信息、研判河湖问题整改,加强河湖治理保护联防联控,形成有序衔接、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