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13件
本报讯(记者张月亭)4月2日至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至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13件,无重点关注案件。
转办的信访件,冀州区1件、深州市4件、武邑县8件,涉及大气类10件、土壤类3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3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3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桃城区3件(市直部门2件)、冀州区4件、深州市6件、枣强县1件、武邑县13件、饶阳县2件、安平县1件、阜城县3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一至二批信访举报件共1件,已办结1件。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在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