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衡水市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4件


本报讯(记者张月亭)4月1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4件,无重点关注案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桃城区2件、武邑县1件、高新区1件,涉及大气类1件、土壤类1件、噪声类1件、其他污染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46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3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桃城区6件(市直部门2件)、冀州区4件、枣强县2件、武邑县15件、深州市7件、饶阳县2件、安平县1件、故城县1件、阜城县5件、景县1件、高新区2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八批信访举报件共5件,已办结5件。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在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