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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4日在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王金刚
各位代表:
受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衡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提升工作质效,推动本届人大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为法治衡水和“六个新衡水”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一、坚定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举行常委会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交流14次,做到思想紧跟、认识紧跟、行动紧跟。
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先后10次进行研究部署,大力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活动33件次。努力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在项目投资、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等重项工作中依法履职,助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落地落实。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学习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依托人大代表家(站)、立法联系点、优化营商环境固定监测点等平台载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都能体现人民意愿。邀请全国人大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扎实开展集中宣讲、工作调研,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征求意见建议,认真谋划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努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
扎实推进地方立法进程。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回应群众重大关切,坚持立良法促善治,谋划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作为省级立法颁布并实施。出台了《衡水市文物保护条例》。《衡水湖垂钓管理规定》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修改了《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法规。就《衡水市快递条例》《衡水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开展了立法调研。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体系。修订完善了《衡水市立法工作流程》《衡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库工作规则》等制度,确保立法工作高效运转。依托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开展立法项目民意问卷调查,收集有效问卷15000余份,为科学、精准确定立法项目提供了民意支撑。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6件,推动了“一府一委两院”及县级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规定,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努力加强重点领域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加强经济运行监督。审议批准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报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常态化,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固定监测点120个。就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专题调研,多渠道征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民生事业监督。对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助推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就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城市建设管理进行调研,对全市旅发大会筹备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定期听取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组织三级(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广泛征求民生实事项目建议,经验做法被新华社等媒体刊播。
加强执法和司法监督。对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市县人大就民事执行工作开展联动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得到省人大肯定。对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促进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受理群众信访32件次,均及时交办、督办和反馈,推动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深化拓展联动监督。遵循“全覆盖、抓重点、做到位、见实效”原则,深入开展四项联动监督和“6+1”联动监督“回头看”。认真排查、梳理和交办各领域突出问题,高质量开展执法检查,解决了一批长期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为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发挥了监督支持作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结构调整联动监督经验做法被省人大刊发推广。
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规范被任命人员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前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程序。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62人次,组织47名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学习。组织辅导报告会、举办培训班、寄送学习资料和工作情况通报,加强初任代表履职学习,帮助代表尽快找准位置、进入角色,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就“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辅导。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对全市近400名市人大代表开展线上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抓好代表服务保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旁听专题询问,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健全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家(站)的平台作用,加强“智慧人大”信息化建设,规范代表履职档案管理,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抓实议案建议办理。健全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相关委室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统筹督办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24件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结。
五、着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组织专题读书班,开展线上教学,到遵义革命圣地和市委党校参观学习,机关党员干部在全市“学党史、践初心、担使命”主题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立法为民、监督为民、代表履职为民。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主体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深入践行“衡水发展、人大尽责”理念,注重实干实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朝气、锐气和正气,锻造忠诚务实的人大干部队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扎实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优化常委会及机关的工作体系和运作机制,梳理50余项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逐步修订完善。审议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着力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建设,制定修改专委会议事制度10余项,厘清与常委会工作机构关系,健全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人大工作的专业性精准性。
加强人大宣传研究。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举办衡水人大历程展,编印《衡水人大历程》图册,组织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被省人大授予“优秀组织奖”。充分发挥人大建设研究会、专家顾问库、高校、社会机构等智库作用,着力办好衡水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有效提升了我市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效应。
各位代表!换届以来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的结果,是中共衡水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辛勤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社会各界特别是县乡人大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和总结换届以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做好人大工作: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全面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助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衡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倾听民声、汇集民智,服务民生、促进发展;要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坚持用宪法原则指导履行职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化监督为支持、用监督强服务、以监督促落实。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市委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突出衡水特色的“小切口”创制性立法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方式运用还不够充分,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代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解决。
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跟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产业振兴强市、结构调整富民,紧盯优化营商环境,紧扣法治衡水建设,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关注和回应民生需求,坚持正确履职、有效履职、依法履职,更好服务衡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衡水人大依法履职的工作实践,转化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围绕市委中心大局谋划和部署工作,严格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有主题、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地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创新代表征集社情民意的方式方法。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关会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执行职务。持续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人大立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丰富拓展代表家(站)功能,健全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密切与选民群众的联系。继续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建立代表履职考核评价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退出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保障和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立法顾问专家库、基层立法工作站点的作用,不断提升立法质效。坚持紧贴实际、着眼急需,落实完善《五年立法规划》《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起草制定《衡水市快递条例》《衡水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坚持“小切口、真管用”理念,突出衡水特色,聚焦衡水湖生态保护修复、城市规划与管理等领域,围绕养老服务、机动车停车难、电梯管理、餐厨垃圾管理等具体问题,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以落实《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为重点,认真做好地方法规发布、宣传和实施工作,扎实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回头看”,切实发挥地方立法效能。
努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紧盯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好年度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和审计情况报告,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力度,聚焦难点痛点和堵点,推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运用好优化营商环境固定监测点,推动构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教育“双减”政策落实、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汇聚侨智侨力、服务经济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就“七五”普法完成情况及“八五”普法安排情况进行调研并作出决议。就《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听取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法检“两院”副职履职情况报告,有计划地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从党的百年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勇于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人大各项工作制度,着重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雪里已知春信至,砥砺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衡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衡水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