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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1000余辆共享电单车全部配备安全头盔

本报讯(记者张洪宁)“这头盔戴着舒服,样式也好看,以后骑共享电单车更安全了!”近日,在武邑县城区大街小巷,配备头盔的共享电单车吸引了许多群众的目光,不少骑行者体验后纷纷点赞。据了解,在武邑交警大队督促下,城区1000余辆共享电单车全部配备了安全头盔。
在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武邑交警大队靶向发力,对县城区美团共享单车未配备安全头盔问题紧盯不放,多次督促整改,于3月25日下达《交通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3月30日以县交安办名义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对石家庄骑了么科技有限公司武邑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运营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迅速整改到位。4月8日,经运营企业反馈和武邑交警大队民警实地检查确认,城区投放的1000余辆美团共享单车均已配备安全头盔,体现了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公益目的,对推进《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具有积极现实的示范带头效应。
武邑交警大队在此提示,广大骑行者应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注意文明驾驶不违法,文明使用头盔不损毁,并在使用结束后将头盔接触面朝下安放在车篓内,既可有效防尘,也可避免雨水淋湿头盔内部,影响后人使用;运营企业应不定时对头盔进行检查清理和消毒,保证头盔佩戴安全。民警将持续开展路面执法巡查治理,对于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