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衡水转办第三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
本报讯(记者沈晓燕、赵松)4月2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1件,无重点关注案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桃城区1件;涉及水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2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10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5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桃城区12件(市直部门3件)、冀州区9件、枣强县3件、武邑县27件、深州市17件、武强县3件、饶阳县10件、安平县3件、故城县10件、景县3件、阜城县10件、衡水高新区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