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武邑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提升武邑县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结合武邑县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武邑县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告知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

106国道与武辛线交叉口、106国道与河钢路交叉口、106国道与建设路交叉口、106国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宁武路与学苑街交叉口、宁武路与腾达街交叉口、宁武路与新华街交叉口、宁武路与东昌街交叉口、建设路与富强街交叉口、县政府路口、建设路与新华街交叉口、建设路与东昌街交叉口、建设路与040交叉口、腾达街与富达路交叉口、腾达街与宏达路交叉口、东风路与新华街交叉口、汽车站路口、东昌街与青山路交叉口。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导向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相关违法行为。

二、公路卡口设备:

宁武路与窦后大街交叉口、河钢路与武馆线交叉口、京广线271公里+600米、京广线260公里+900米、京广线247公里+500米、京广线236公里+800米、石黄高速武强连接线怀甫村、石黄高速武强连接线31公里+300米、建设路建西小学、建设路子弟小学。

以上公路卡口设备,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相关违法行为。

启用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后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武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