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龙头企业 振兴工业经济

我市全面启动实施工业育龙工程


本报讯(记者张月亭 通讯员范国强)日前,我市出台《衡水市工业育龙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从五个方面12条重点任务入手,瞄准解决我市有产业、少龙头突出问题,全面启动实施工业育龙工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施精准服务,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区域竞争力、产业带动力的工业龙头企业,引领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全市从2021年营业收入超亿元规上企业中筛选前20家企业和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以及预计到2025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中筛选26家工业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梯次精准培育、逐年台阶提升。计划到2022年底,培育营业收入10-20亿元企业6家,20-30亿元企业5家,30-70亿元企业2家,70-100亿元企业2家,力争在培育百亿级企业上实现突破,培育10家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到“十四五”末,龙头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和装备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力冲全国行业细分领域前三。培育营业收入10-20亿元企业12家,20-30亿元企业3家,30-50亿元企业4家,50-100亿元企业5家,超100亿元企业2家。

支持龙头企业做大规模。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有效利用。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的龙头企业,由所在县市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和宣传,对其企业家优先推荐参评各类荣誉职务或授予荣誉称号。支持龙头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加快股份制改造,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速资本与技术、产业的融合。加大政策激励力度,从龙头企业培育库中筛选重点企业进行上市培育,加快推动上市步伐。拓宽龙头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龙头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信贷产品。

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晋升国家级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对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再奖励5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加快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优先推荐申报省资助项目,优先列入市工业设计购买服务资助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主攻方向,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鼓励龙头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放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晋升国家级的奖励100万元;鼓励龙头企业争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支持龙头企业提档升级。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升级力度,对龙头企业实施新的技改项目,增上先进的生产、检验检测设备,引进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设备投资额600万元以上的,设备投资补贴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龙头企业率先进行数字化转型。组织专业机构对龙头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智能化改造诊断,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样板车间、样板工厂。优化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支持范围,对获得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试点、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和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试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资金支持的项目或企业给予适当支持。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的企业,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和市级地方标准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支持龙头企业链式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发展,形成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融通发展生态,带动产业创新、制造、服务能力提升。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标准厂房,开展产业链以商招商。探索推行“龙头企业开单、政企联动招商”模式,实施一企一策、靶向发力、精准招商,引进一批产业链填平补齐的大项目、好项目。

支持龙头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开展龙头企业培训活动,鼓励新生代企业家稳步接力企业发展;依托国内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积极为龙头企业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挂牌上市等专题培训班;支持龙头企业招才引智,加强高端领军人才招引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对列入培育名单的龙头企业建立领导挂钩服务机制,制定政策支持及“一对一”帮扶措施,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依托“12345+衡企通”服务热线,建立服务龙头企业“绿色通道”,精准高效帮助龙头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