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挂牌运行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稳定剂”


□记者高竹君

本报讯 近日,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共同建立的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近日在天津市仲裁院挂牌并正式运行。

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主要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裁前调解工作,通过引入专业律师参与调解,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同时,中心还将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法律援助、调裁衔接、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市总工会积极推动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挂牌运行的基础上,全市已经建立14家区级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预计年底前将实现市、区两级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全覆盖。据了解,仅今年各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已调解成功案件880件,为职工争取经济权益1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