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江南一寸锦”应为“不带江南一寸绵”


文/朱建芳

2020年4月8日央视一套《记住乡愁》栏目播出节目为《大公至正公而无私》,介绍南京高淳等地的人文历史、风土人情,其中引用明代苏州知府况钟的两句诗曰:“清风两袖去朝天,不带江南一寸锦”。这有误,应为“不带江南一寸绵”。

这两句诗出自1430年—1442年任明朝苏州府知府况钟的《进京诗》。况钟在苏州知府任上不仅颇有政绩,而且清正廉洁,被称为“况青天”。1439年,他任满赴京述职,苏州大小官员和百姓纷纷赠礼表示谢意。况钟一一拒收,并作诗明志:“清风两袖去朝天,不带江南一寸绵。惭愧士民相饯送,马前洒泪注如泉。”

“一寸绵”不能换成“一寸棉”,更不能换成“一寸锦”。这里有绵、棉、锦的质地不同,也有绵、棉、锦的韵脚不同两个原因。

绵是丝绵,其中的绵绸是用碎丝、废丝为原料纺成丝后的丝织品,表面不平整不光滑。棉是一年生或多年生的草本植物或灌木,其果实中的纤维可用于纺织原料。锦则是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质地远高于绵绸。苏州是出丝绸的地方,连绵都不带,更不要说带更高级的棉或锦了。

这首绝句一、二、四句押韵,押的是言前辙,天、绵、泉是韵脚。如果说是“不带江南一寸锦”,那么“天、锦、泉”在韵脚上完全不沾边,不合七绝的用韵规则。

所以,只能说“清风两袖去朝天,不带江南一寸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