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抉择:中央苏区女干部长征去留的前前后后


长征到达陕北的四位女红军合影,左起:陈琮英、蔡畅、夏明、刘英

在中国工农红军军史上,有30多名女干部参加了中央红军的长征。中央当年是如何决定女干部长征去留的,其间有着很多鲜为人知的历史细节。

参加长征女干部的三份名单

1934年8月下旬的一天,中央直属机关召开了一次特别干部会,大会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长)林伯渠主持。他首先介绍了当前的形势,明确地告诉与会干部,中央已决定要开始离开苏区。林伯渠说完后,博古接着讲了话,他对与会干部们说道:“我们先突围出去,过两个月再反攻。我们还要回来的……”

大会结束后,博古交给李坚真一项任务:要她负责动员妇女为红军赶做20万双草鞋和10万条米袋子;而组织部部长罗迈(李维汉)则交给她另一项任务,那就是要她拟出跟随红军长征的女干部名单。

到底哪些女干部能够随军行动呢?中央的规定是,参加长征的女干部要具备3个条件:第一必须要是中共党员,思想政治上绝对可靠;第二必须有独立工作的能力,会做群众工作;第三要身体强壮,能适应艰苦的环境。

李坚真早年在彭湃的引导下参加革命,曾是中央苏区第一位女县委书记,年初刚当选第二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委并接任中央妇女部部长一职。她哪里想得到,罗迈交给她拟出跟随中央红军长征的女干部名单这一任务,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些女干部的生与死。

大会结束后,李坚真便按照罗迈给她的这3个条件,开始选择拟定参加长征的女干部名单。其实,关于随军参加长征的女干部人员,当时中央有3份名单,除了李坚真拟定的那份外,还有两份:

第一份是由中共中央和中央组织部直接拟定的名单。这份名单包括中央领导人的妻子以及在中央直属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女干部。这份名单上的女干部不需要进行体检,是无条件要参加长征的人员。

第二份是由总政治部拟定的,主要是那些在红军中工作的女干部。

确定参加长征的人员

经过严格的体检后,不少女干部没能通过。这意味着她们将和那些夫妻被迫分离而留在苏区的女干部一样,只能留下打游击。

这些留在苏区的女干部中,职别最高的无疑就是中央政府司法人民委员(部长)梁柏台的妻子周月林。这位李坚真前任的中央妇女部长,曾和丈夫一同当选为第二届中央政府执委,还因是中央主席团唯一的女性而名噪一时。

还有林伯渠的妻子、中央政府内务部优待红军局局长、第一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唯一的女性中央执委范乐春;中央政府秘书长谢觉哉妻子、中央秘书处收发员郭香玉;曾任军委秘书长和红5军团政治部主任刘伯坚的妻子、中央政府秘书、曾任苏区中央局秘书科科长的王叔振;中央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的妻子、曾任福建汀州市委宣传部部长的陈碧英;中央政府劳动人民委员(部长)邓振询的妻子、江西省总工会女工部长和中央政府执委黄长娇;以及曾任团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的妻子、红军总卫生部药材局局长兼卫生材料厂厂长唐义贞等人。

中央最后批准参加长征3份名单上的女干部共有33人。

第一份由中央和中央组织部直接拟定的名单上共有10人: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执委、全总女工部长刘群先(博古妻子)、中央机关机要收发员萧月华(李德妻子)、中央政府执委、中央机关秘书长邓颖超(周恩来妻子)、毛泽东的妻子贺子珍、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长兼组织部部长蔡畅(李富春妻子)、中央政府执委、中革军委总动员武装部副部长金维映(罗迈妻子)、在少共中央机关工作的廖似光(凯丰妻子)、国家保卫局党总支书记陈慧清(局长邓发的妻子),还有就是没有结婚的李坚真本人和少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刘英(后为张闻天妻子)。

第二份由总政治部拟定名单上有6人,主要是那些在红军中工作的女同志:红军总司令部直属队政委康克清(朱德妻子);中革军委无线电报务员兼朱德的译电员李建华;中央军政学校党总支书记邱一涵(红3军团政治部主任袁国平妻子);红9军团干部杨厚珍(军团长罗炳辉妻子);中央政府教育部艺术局局长李伯钊(红3军团政委杨尚昆妻子);中央苏区卫生学校政治处主任周越华(中央政府卫生局局长贺诚的妻子)。

李坚真亲自拟定的第三份人员名单上有17人,其中有7名是她属下的中央妇女部和各省妇女部的干部:中央妇女部委员王泉媛(长征中与中共中央组织局秘书长王首道结婚)、中央妇女部干事钟月林(后为宋任穷妻子)、中央妇女部秘书阚思颖(甘棠)、江西省委妇女部干事危秀英、闽赣省委妇女部部长吴富莲、粤赣省委妇女部副部长李桂英、福建省委妇女部部长邓六金(后为曾山妻子)。

此外,还有从粤赣省委妇女部部长任上调到红一方面军工作的刘彩香(后为红9军团参谋长毕占云妻子);《红色中华》报发行科科长钱希均(毛泽民妻子)、曾任中共瑞金县委组织部部长的贺怡(贺子珍妹妹、毛泽覃妻子);江西长胜县委宣传部部长彭儒(陈正人妻子)、国家保卫局机要员谢飞(后为刘少奇妻子);中央苏区工农剧社总社副社长危拱之(叶剑英妻子);福建省委秘书处干事谢小梅(罗明妻子)、红军后方政治部组织部部长蔡纫湘(曾任中央军委秘书长和中央局秘书长欧阳钦的妻子)、中央党校教员吴仲廉等16人。

名单上最后一名女干部,李坚真几十年后在回忆录中明确地记载:“还有一位是兴国人,想不起她的姓名,她是左中农的爱人。”但几乎所有的资料都查不到“左中农”是何许人也。

实际参加长征的是32人

长征开始前后,33人的长征女干部名单又出现变动。

首先是已列长征名单中的贺怡,因为丈夫毛泽覃没能参加长征,她自己也留在了中央苏区。彭儒在长征开始后涉水过于都河时,因浑身被河水浸透着凉而发起高烧,只好被送回中央苏区。后来苏区中央局决定让彭儒和陈正人夫妇前往白区养病。1937年春,夫妇二人才到达延安。

而没被列入名单的红5军团参谋长周子昆的妻子曾玉,因怀孕被留在苏区,她竟然挺着7个月的大肚子悄悄地跟在长征队伍的后面,竟作为“编外”人员走完了长征。

这样一来,实际上参加长征的女干部,不算名单中的贺怡和彭儒,再加上名单外的曾玉,实际参加长征的还是32人。

遵义会议后,中革军委决定抽调包括阚思颖(甘棠)和李桂英在内的部分红军干部和战士,留在川滇黔边区红军游击纵队打游击。两人于1936年11月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不幸被捕,“西安事变”后被营救出狱。李桂英建国后任华东军区军事工业工会组织部副部长等职;阚思颖(甘棠)建国后历任重庆市妇委书记兼市政府委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

谢小梅在遵义转战期间,由于丈夫罗明受了伤,组织上把她留在贵州照顾罗明,主力红军离开后两人随即被捕。后千辛万苦脱狱后,夫妇俩于1936年回到罗明家乡。

贺子珍在长征途中生下女儿后被迫送人。1935年4月红军长征到贵州盘县时,她为了掩护担架上的红3军团团长钟赤兵,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飞来的弹片共有17块之多;凯丰妻子廖似光在长征途中7个月早产生下一个孩子,邓发妻子陈慧清长征途中也生下孩子,廖陈二人只得忍痛将孩子送给当地百姓。

1935年6月红军第一、四方面军会师后,王泉媛、李伯钊、李建华、周越华、吴仲廉、吴富莲、康克清和蔡纫湘8人被留在红四方面军中。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李伯钊、李建华、周越华、康克清4人到达陕北;而王泉媛、吴仲廉、吴富莲和蔡纫湘4人西渡黄河参加西路军,再次经历生与死的考验。

文/彭苏 据《党史博采》

附录

没能参加长征而留在苏区的女干部

李坚真前任的中央妇女部长周月林,因丈夫梁柏台被留在苏区而未能参加长征。后来梁柏台不幸牺牲,周月林在与瞿秋白等人突围时被俘,建国后在上海当了一名街道干部。1955年因怀疑当年出卖了瞿秋白而被逮捕关押20多年,1979年因有关部门从敌方当年的报纸上发现,出卖瞿秋白另有其人,她才被宣告无罪。

林伯渠的妻子范乐春因为刚刚生下孩子,只得留在中央苏区。主力红军长征后,范乐春出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妇女部长,在3年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中经历生与死的考验后有幸挺了过来。后来却因积劳成疾,不幸于1941年病逝,建国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董必武的妻子陈碧英,在长征前的体检中因为体重差了一斤而没有被列入长征的名单。长征开始后,她固执地跟着长征队伍走了3天,最后还是不得不与董必武分手。返回中央苏区后,她与组织失去联系。白色恐怖下,在母亲的苦求下,与村里的一名光棍结了婚。建国后,她才得知董必武在北京。听说董必武已经再婚时,她决定放弃寻找董必武,做一个普通农妇度过了余生。

曾任苏区中央局秘书科科长的中央政府秘书王叔振,因其丈夫刘伯坚被留在中央苏区,她也被留下。王叔振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坚持斗争,然而,执行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路线的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保卫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处死。处死她的原因是因为她知道中央的大量机密,保卫局唯恐她一旦被敌人俘虏后叛变,于是将她秘密处死,临死前王高呼“共产党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