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贺龙出任中央体委主任始末


一直以来,关于贺龙元帅是如何出任第一任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的,说法不一。为什么让一位战功卓著的开国功勋去搞体育呢?这不是大材小用吗?
建国前后的中国体育,几乎一片荒漠
旧中国的体育比赛成绩一片空白。
1932年,第十届奥运会在美国洛杉矶举行。当时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由于经费困难,决定不参加。但后来听说伪满州国准备派人去,便仓促指派宋君复为教练,带着东北大学学生刘长春出席。两人乘轮船在海上颠簸了20多天才赶到,因为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刘长春在预赛中即被淘汰。
1936年,中国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增加了。但除了撑杆跳高运动员符保卢取得决赛权之外,其他参赛项目在预赛中全部败北,没得一分。1948年,中国再次参加奥运会,依然一无所获。此外,中国仅在只有四五个国家参加的远东体育运动会上取得过一些名次。
以当时国内水平而言,1933年女子跳高运动员朱天真创造的全国纪录仅为1.35米,而且竟然保持了15年之久!这一纪录到1948年终于被吴树森打破,但成绩也只有1.40米。20世纪30年代,曾轰动一时的“美人鱼”杨秀琼的游泳成绩,还达不到50年代二级运动员的标准。
旧中国的体育设施微乎其微、简陋寒碜。直到1950年,中国尚无一所体育学院,没有一支健全的体育运动队,也没有一处像样的体育设施和建筑。
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发展体育事业是很重视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务院(后改称国务院)就指示在各省市建立体育机构。但是,由于体育人才太少,也由于有些领导干部对体育工作尚未引起应有的、普遍的重视,直到1953年底,全国各地成立体育机构的,还不足半数。
当时有些已经调到体育机构工作的干部认为,“做体育工作没出息、没前途,埋没了自己的一生,希望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岗位上去工作。和亲友谈起自己的工作,便无可奈何地说:‘这是组织上的调动,只得服从。不是自己愿意干的。’教员中认为体育是‘小四门’,不吃香。考入体育学院的学生中有的说:‘这是我考试中的最大一次失败,真想不到我的前途就葬送在体育学院这两年之中了’。”
出任中央体委主任,贺老总是众望所归
1952年7月29日至8月14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荣高棠,率领中国体育代表团到芬兰的赫尔辛基,参加了第十五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
8月21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举行第二次常务会议,听取了荣高棠关于中国代表团参加该届奥运会的情况报告和今后如何加速发展中国体育事业的建议,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向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刘少奇和中共中央呈递了《关于参加第十五届奥运会的情况报告》,报告中建议:在政务院下成立一个与各部、委平行的全国体育事务委员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最好请贺龙那样的一位将军来担任”。
1952年9月6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席马叙伦在呈送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的《关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召开第二次常务委员会情况的报告》中也建议:在政务院设立一个与部、委平行的全国体育事务委员会。在此之前,新中国的体育工作是由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管的。
为什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向中央建议要贺龙元帅出任体委主任呢?
说来话长。原来,早在红军时期,贺龙担任红二方面军司令员时,就在部队中倡导体育运动,提出了“练好身子,战胜敌人”的口号。抗日战争时期,他担任八路军第120师师长,创建了“战斗”体育工作队,下有篮球、排球等几个运动队。他甚至在师司令部设立了“体育股”,这是一个创举。为加强120师“战斗”篮球队的实力,他不拘一格。听说吕正操领导的冀中抗日根据地有一支实力相当强的篮球队,其中一名主力队员叫刘卓甫(解放后曾任云南省副省长、国家物价局局长等职),参加过1936年在柏林举行的第十一届奥运会,当时被誉为“国手”;还有一位叫张之槐,1937年毕业于北平体育专科学校,曾参加过华北运动会,是华北著名篮球高手,以投篮极准而被誉为“神投手”,他就设法把这两人调到了120师司令部。也因此,“战斗”篮球队成为实力最强的篮球队,打遍陕甘宁晋绥边区和延安无敌手。
大西南解放后,贺龙担任西南局第三书记、西南军区司令员和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小平担任西南局第一书记、西南军区政治委员和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贺龙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在西南区和西南军区大力发展体育运动,建立了新中国第一支专业的体工队——西南区篮、排球队,修建了重庆大田湾体育场和体院馆。
贺龙还把120师的“战斗”体工队带到了西南军区,扩建为拥有篮球、排球、足球、田径、垒球等专业队的、全军首屈一指的体育工作队。期间,贺龙曾把一名飞行员调到体工队当运动员。有人对此不解,贺龙说:“找一名飞行员是很容易的,而找一名优秀运动员,就没那么容易了!”
贺龙在西南还有一个创举,就是把运动队定为干部编制。也就是说,教练员和运动员从此不再是解放前被人看不起的“吃球饭”的人,而是正式的国家干部了。而且运动员的伙食标准,比大军区首长的小灶还要高——在小灶的标准上每天再加一个鸡蛋和定量白糖。
而此时,在北京还没有建立国家级的专业体工队,也没有兴建体育场馆。贺龙的这些举措,当然为北京和全国各地的体育界人士所倾羡。有哪一个想振兴新中国体育事业的人士,不愿意在贺龙同志领导下工作呢?所以,贺龙出任国家体委主任,是最为合适的人选,是众望所归。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建议呈递到中央之后,毛泽东和其他有关中央领导同志是怎样研究的,至今不得而知,因为没有文字档案可查。但可以肯定地说,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到当时分管文教、体育的习仲勋,都是极为赞成的。
中央在征得贺龙的同意后,1952年11月15日,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怀仁堂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讨论增设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的议题。周恩来正式提议:为了加强对体育运动的领导,建议贺龙担任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蔡廷锴担任副主任。会议一致通过了这项任命。任命通知书的时间是1952年11月20日。
此时,体委的全称是“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54年9月,“政务院”改称“国务院”,体委亦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国家体委”。
调兵遣将,四处挖人
贺龙走马上任后,就着手选调人才。1953年2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行文通知中央体委:你委1953年编制,经审查,核定共编制239人,计干部212人,勤杂人员编制27人。
当时,中央体委的全班人马就是从共青团中央调来的十几名干部,由荣高棠、黄中担任体委的正副秘书长。这尚缺的近200名干部,在百废待兴的建国初期,一时很难配齐。加之当时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人都不把体育当作正式职业。所以,体委调干部就难上加难了。
1953年4月27日,贺龙在北京主持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时提出:“为了把中央体委的机构建立起来和逐步建立、健全各级体委,必须首先解决干部问题。目前,必须向中央要些‘母鸡’,从中央、大区、部队调,作为我们的骨干。”
此后,贺龙以他非凡的魄力和独特的方式,动员、说服和吸引了一批曾在部队和西南区从事过体育工作的干部到国家体委机关工作。
文/谢武申 据《党史纵横》
/附录/
“我是自愿干体育工作的”
有些老同志,特别是贺龙的老部下,对贺龙当体委主任很不理解:为什么让一位战功卓著的开国功勋去搞体育呢?这不是大材小用吗?这完全是误解。
首先,提议贺龙出任中央体委主任的,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并非毛泽东。而且,贺龙当体委主任是兼职,中央并没有免去他西南军区司令员一职,他在主管中央体委的同时,还在主管西南军政委员会和西南军区的工作。
再者,毛泽东对体育事业是一贯重视的。1950年初,他亲笔题签了《新体育》杂志的刊名;1952年6月10日,又题写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12个大字,为新中国的体育事业指明了方向。因此,他同意由贺龙兼任体委主任,也是出于对体育工作的重视。
而贺龙自己也乐于担此重任。他在为体委选调人才时,常常对不愿搞体育工作的干部说:“我是自愿干体育工作的。我当体委主任,是周总理和邓小平同志点的将,是毛主席下的令。”
1954年底,全国各大行政区撤销后,贺龙奉命调京,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除主管体委之外,还担负着协助周恩来总理处理国务院有关事务、外交和中央机关的定编工作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