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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背景下的企业支持性政策

4.各级地方政府。包括市辖区、县市等在内的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例如,以我们收集所见,上海市各区政策文件至少有26份;又如平湖市发布了《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接返职工加快复工达产的若干意见》。
以上情况对我们的启示是:企业支持性政策的争取与适用,既有统一性,又有地方性。在争取企业支持性政策方面,企业总部要统一协调争取,各地分子公司要针对所在地着重进行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
二、支持性政策内容具有多样性,种类覆盖宽泛
相关支持性政策,依其内容可分为:
1.社保方面;
2.税收方面;
3.各类补贴政策,如:信贷类的补贴、企业租金的减免补贴、企业培训的补贴、企业用电用水补贴、复工期间的交通补贴等;
4.其他优惠措施,如:到期证照自动顺延、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防疫进口物资免税及快速通关、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疫情期间不再进行现场检查等。又如: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加速办理。
从前述支持性政策的内容分类可看出,大部分企业都有机会适用支持性政策。同时也应当看到,政策天然具有倾向性,不同企业可享受到的政策内容是不一样的,这首先取决于企业的行业、规模,也和企业自身的努力有关。
三、支持性政策影响具有重要性,支持力度大
1.在税收方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了若干全国性重要支持性政策,如:《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延长结转年限至8年。这些税收减免措施均可大大减轻企业的实际负担。
2.在社保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保障社保稳定的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阶段性缴费的实际困难。
3.在补贴方面,各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结合本地区实际的支持性政策,如:《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财政予以最高50%的贴息支持,期限不超过1年”。地方补贴政策的优惠力度较大,亦为疫情中承压的企业雪中送炭。
如同之前指出的,不同企业能享受的政策力度是不一样的。支持性政策多适用于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能靠上政策所适用的企业标准,对企业来说帮助极大。
四、支持性政策尺度具有裁量性,可能逐步明确
依其适用的对象、补贴程度的明确性,支持性政策可分为两种:
1.享受政策的对象较确定,补贴力度较明确。如:《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2020年暂将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该项措施中优惠的适用对象(上海市所有企业的职工医疗单位缴费)和优惠力度(下调0.5个百分点)都是统一的,适用操作上较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