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预防及控制


文|李昂 褚睿峰

前言

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由于各自所处立场、目的不同,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往往存在诸多争议。在工程结算中出现了一些不合常规的现象:一方面是施工方大多在最低让利后中标,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为成本控制、征求利润,这就造成了施工方会在结算时要求更多报酬的现象,另一方面业主则希望控制或减少损失,这些争议的产生都将引起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导致工程结算中出现“一审再审、久拖不结”。所以,在项目管理中,做好施工结算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的工作有重大意义。

一 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

工程结算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单位及审计单位几方谈判的过程,因为各方所处的立场不一样,有时会对合同文件、相关法规等的理解产生歧义。因此,产生争议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分析工程结算中产生的争议才能更好地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1.1 结算审计过程中工程量的计算差异

工程造价的多少取决于工程量的大小,因而工程量是计算最终结算造价的关键,对结算影响最大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其中工程量清单主要争议点在特征描述不清导致各方工程量计算差异,不同计价人员对项目清单的计量规则或计价内容及范围理解相异,从而导致项目的竣工结算争议。发生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1)项目特征描述对计量计价的表述不清。例如“挖一般土方”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时没有描述弃土运距,则在结算时就此项清单单价是否包含土方外运费用产生争议。(2)清单规范计量规则与地方额定不一致。

1.2 施工实际用量与定额含量相差过多引发的问题

工程价款实行“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的计价原则。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按实,甲方签字是认可的,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按定额进行结算,无论甲方是否签字必须找到变更结算依据的证据,如果没有不能认可,但实际操作中双方常因为两者相差太多而引发争议。

1.3 对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理解不一致

在工程结算审核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审计单位可能对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定额的理解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如疫情期间的相关费用调整政策等无类似法规套用时产生争议。

1.4 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完整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一般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进行报价。因此,工程量清单不仅是项目建设方开展工程招投标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各项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参考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前提是造价编制人员基于对工程项目及各个阶段工作和计价规范的熟悉,包括对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条件的了解,同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内容、编制要求、编制依据有系统了解,而不能只是把编制工作当作一道必走的流程或形式。

实际工作中,因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不准确,编制内容不到位而引发的计价争议屡见不鲜,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二是对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不清晰、不准确,或者特征描述与招标图纸不一致,以及存在因特征描述不严谨,解读时产生歧义的情况;三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含混,或与实际工程量差别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