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预防及控制

四是对项目建设所需部分材料的市场价格调研不充分或对价格变化趋势缺乏基本把握,造成清单项目的控制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脱离实际需求;五是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不规范;上述情形都是清单计价模式下清单编制或工程计价管理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也是众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重要起因。
1.5 合同清单外增加设备、材料价格争议问题
合同清单外增加的设备,若该设备实施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未对其进行公开询价,签证单中没有对设备价格进行共同认证的,到结算时再确认设备价格,由于存在价格的时间差及是否按招标下浮率进行下浮的问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设备的价格常常存在争议。
1.6 相关设计变更方面的争议
施工单位如为保证工期或为简化施工工艺等原因采取的措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手续,一般是和甲方协商,签订一个市场价格:对于已经施工完成部分因为返工全部浪费,按完成的工程量并结合合同条款,计算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拆除费用等费用。至于按设计变更重新施工部分,根据设计变更单直接纳入结算。
1.7 工程结算中发承包双方配合问题
结算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结算工作的顺利快速进行,关键在于发包与承包双方配合。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双方会在配合方面谈条件,一方面承包方在公开场合极力配合,另一方面在实际中设置障碍,矛盾由此产生,导致无法顺利结算。
1.8 审计过程周期长,各方沟通不及时
航油项目涉及造价咨询和审计两个审核环节,相对而言周期较长,虽然项目整体造价不高,但是涉及专业多,清单项目多,需要核对计算的部位多,前期造价单位做了项目的清单编制和过程管理,和施工单位沟通较为畅通,结果出具效率较高。但是,审计单位项目竣工后才进场,对项目的掌握度不够,提供资料后也未提前掌握项目相关信息,第一次现场办公不能高效对接项目审计工作,在后面的远程沟通中,较为不畅通,且在对合同和图纸的理解上,偏颇较多,造成过程中争议项目较多。
1.9 审计单位要保持独立的立场
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特殊性。当项目建设法人为上级公司,过程管理是分公司,审计结果是报送给上级公司审计部。审计部并未参与这个项目,项目过程资料、变更、结算是按照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进行的编制,相关工作也是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要求下进行的。但是后续在审计中,上级公司审计部提出了很多要求,和之前的管理要求有较大的出入,造成了结算工作的降效。分公司前期实施的项目中特别是在相关变更调整为二类费的问题上有较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