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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预防及控制
二 常见争议问题的解决办法
目前,建设工程活动在实施过程中要想完全避免争议问题是不可能的,只能尽可能预防争议的产生以及出现争议时做出一些处理。
2.1 提前准备资料,合理安排结算计划
在履约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树立开工即结算开始、完工即结算完成的意识,做好全过程的费用管理,推进过程结算工作,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工程结算工作。在报结算时要提前计划,竣工即提交结算报告上报结算,报审时进行适当的价款调整,保证项目利润的同时合理地降低部分费用,这样咨询单位和审计单位审减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
2.2 工程量的计算差异争议
对工程量存在争议的,报审前施工单位应先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问题,到项目实地进行核实,保证报审资料的合理性。审计过程中,审计单位要熟悉现场,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数据准确,计算合理。
2.3 合同清单外增加设备(材料)价格争议问题
预防此类争议产生的方法是在实施前三方进行单价共同认证并书面确认,但当结算争议产生时,较为公正的处理办法是三方共同进行公开询价,询不到实施当月价格时,按询到的价格结合该材料的价格变化趋势进行协商调整,设备(材料)单价建议不进行下浮,因为若按市场价再下浮,单价容易偏离了实际采购价,争议得不到解决。
2.4 尽早确定审计单位,并与审计单位做好对接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期时,应当与审计单位做好沟通,明确造价管理要求,明确费用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要求,对造价清单、变更管理等应当在前期就复核审计要求。
审计单位应提前介入,应当在施工单位送造价单位资料时,就提出资料要求,以及开始资料审核,提前审核工作。另外,应当严格要求审计效率,审计单位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审计工作,施工、建设、造价单位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工作对接,确保各方沟通及时、顺畅。
2.5 项目立项时如实估算工程投资,适当提高概算批复,留足工程费用
某些项目为较快通过批复,使之限定在本地区或部门审批权限内,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采取将可研投资调低的办法,建设项目立项总投资一旦确定,便难以再上调。大部分情况会采取保持批复总投资不变的策略,通过调减工程量、调低单价等方法,对概算瘦身,使设计概算顺利通过审批。工程施工过程不可避免会有变更,便会有超概的风险,而工程竣工后为了避免结算超概,也给工程结算争议留下先天性隐患。所以概算编制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估算并上报,为后期变更费用留有余地。
2.6 提高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变更管理
建设单位应提高自身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培训,做好过程的费用管理。同时加强变更管理工作,加快变更管理审批效率,由于合同边界范围不清晰或前期招标阶段项目深度不足,工程变更往往会成为项目竣工结算中争议较大的一项,因此,项目的前期阶段,需要尽可能地完善招标文件,尽可能把范围边界描述清楚,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尽可能不漏项缺项。针对于招标阶段深度不足的项目,应当在招标之前首先应当收集过往已完成同类型项目的相关信息,并结合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加以总结提炼。这样有同类型项目作参考,也会大大减少后期实施过程的工程变更。
结语
对于工程项目而言,许多竣工结算争议问题不能累积到竣工结算阶段处理,处理的最佳时间贯穿了项目的全过程。在项目前期需要精心计划、仔细拟定文本,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拟定的文本及时执行。出现争议问题后发包、承包双方及时商定、通力合作,在争议发生的时点及时处理,并完善程序和资料。只有如此,才能在最后竣工结算时减少争议,顺利完成结算工作。
(作者单位:航油河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