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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于法有据 公开形式于事简明 公开事项于民便宜
故城县实施阳光工程助推乡村振兴
本报讯(孙胜龙、王希录)今年以来,故城县把农村“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作为完善乡村治理的突破口、激励实干担当的主抓手,实施“五四三二一”阳光工程,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取得了喜人成效。
县委统筹定方向。该县县委召开书记办公会、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决定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基础上,将干部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单列出来,以“五四三二一”阳光工程为载体,推行“四务”公开。“五”即内容、程序、时间、形式、监管“五规范”;“四”即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四公开”;“三”即标准、样式、内容“三统一”;“二”即组织、党员群众“两监督”;“一”即公开结果绝大多数群众满意。公开内容于法有据,法有禁止必不列入,法无禁止即可列入。公开形式于事简明,所有纳入公开范围的事项应列尽列、一栏列清。公开事项于民便宜,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让大家看得清楚明白。他们成立“四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上下合力定目标。该县县委组织部牵头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五部门,与各乡镇充分沟通,系统梳理“四务”公开的相关文件、规定,确定25项公开内容,归纳为五个专栏。其中,“基本情况”专栏,公开基本情况和组织建设两项内容;“党务”专栏,公开发展党员、联系服务等6项内容;“村务”专栏,公开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6项内容;“财务”专栏,公开收支、村干部报酬等5项内容;“服务”专栏,公开代销代购、证照办理等6项内容。“服务”专栏专门设置“党员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及时公开阶段性、临时性热点工作。公开栏样式、公开事项格式全县统一标准。
镇村落实定职责。该县各乡镇按照县委要求成立领导机构,依托分片包村体系分解任务,做到主管领导、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三确定”。严格区分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等具体情形,根据公开事项的轻重缓急,将公开的时机、时段与公开内容相联系。村级“党务”“服务”事项第一时间公开,“村务”“财务”事项,特别是资源、资产、资金“三资”事项,经手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逐笔公开原件。建设项目发包程序,所有项目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定出标的,再召开村民会议竞标,中标者必须及时公示。“党务”事项由村党支部提出,党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村务”“财务”“服务”事项所有重大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交村民代表集体讨论确定。村级所有公开事项须经乡镇把关,保证依法合规、民主决策、内容详实。
督导考核定成效。该县各乡镇每季度第一个月1至10日组织自查,县委5个联合督导组10日至15日逐村督促指导,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限时整改。年底汇总结果,在基层党建考核中单列,排名最末两位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四务”公开阳光工程实施以来,乡村干部的群众满意度逐月提升,今年第三季度达到99.2%;基层信访数量逐月下降,10月份实现农村基层“零信访”;2021年度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加速落实,2021年度上级扶持16个项目村全部开工建设,其中6个项目基本完工;村集体经济加速壮大,预计今年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占比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