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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一男子二次醉驾被查

本报讯(记者张玲玲)近日,武强交警大队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驾违法行为。驾驶人第一次因醉驾被处罚后,依然没有改掉酒驾恶习,两年半的时间内竟两次醉驾。
当天20时40分许,一辆小型汽车沿刘厂道口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减速且有掉头迹象,这一举动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摇下车窗,车内酒气扑面而来,且驾驶人李某神色慌张,有酒后驾驶嫌疑。当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李某却不愿配合。随后民警将其带至武强县交警大队进行劝解教育,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李某当晚在家喝了三四两白酒,以为大晚上不会碰到交警查车,抱有侥幸心理上路,不料还是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李某在2019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强交警查处过。民警带其到武强县医院急诊科进行抽血取样。后经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驾驶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2.1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李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