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孔颖)12月30日,衡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衡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副主任石跃辉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孙世岩、郝卫东、王广恒、侯桂宁、范庆法、张俊华,秘书长田振东出席会议。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郝建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利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宏伟;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的主要或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规定(修订草案)》《衡水市立法工作流程(修订草案)》《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工作的办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衡水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代表事项和人事事项。
王金刚指出,组织和召开好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推进打造衡水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人大代表特别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深入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认真听取选民意见和群众呼声,围绕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深入调研,认真准备审议发言,全面展示新时代人大代表的新风貌新气象。
王金刚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近年来,市监察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推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坚持不懈监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王金刚要求,要不断健全完善人大制度、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要坚持在市委领导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围绕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和办理,不断改进审议方式、交办方式和办理评价机制,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要具体地、全面地落实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广泛凝聚共识、丰富立法形式,切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来谋划和安排,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要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主动抢抓规划整合契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开展专项行动,全方位多层次挖掘土地供给潜力,不断提升土地管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