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非法安装警报器 交警:立即拆除!
本报讯(记者张洪宁)3月11日,枣强交警大队在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涉嫌违法安装警报装置行为。
当日8时1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辖区西外环路巡逻时,突然听到旁边一辆私家车发出一阵警笛声,随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范某称,自己车上的喇叭不响,才安装了警报器。“警灯、警报器是特种车辆遇到紧急情况提醒其他车辆避让时才可以使用的,普通车辆严禁私自安装使用。”执勤民警对驾驶人私自安装警报装置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责令范某现场拆除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并予以收缴,罚款500元。面对违法通知单,范某直言:“这次真的吸取教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