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4日在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宏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决议,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以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忠诚奋进、实干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培根铸魂中把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扎实推进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发展实践创新。

加强政治建设,筑牢忠诚之魂。把坚决捍卫和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坚定的政治立场、最牢固的政治信念、最根本的实践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2件次,确保检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决策,始终同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政治督察制度,深入开展“政治执行力”专项督察,强化政治要求,压实政治责任。

抓实学习教育,补足精神之钙。贯通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以“忠诚铸检魂·奋进新时代”主题系列活动为载体,抓好阶段统筹,抓实“四大课堂”,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开展专题学习教育591次,创新构建“自学+研学”“实景+沉浸”“讲授+体会”“学习+破题”多层次多类型学习体系,在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在深信笃行中推进检察履职。

深化能动履职,勇于担责担难。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细化落实举措31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针对“能动监督欠缺”“机械执法”问题,制定完善工作机制26项,定期开展理论研讨、业务研判、案件评查、典型案例评选,着力提升监督素能。准确处理好明责、担责、追责关系,把执法司法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厚植执政根基。

从严管党治检,夯实规矩意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教育整顿作为检视问题、破解瓶颈、磨砺队伍、强化监督的重要契机。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减存量、遏增量,评查重点案件4670件,整改执法司法问题133件,整治顽瘴痼疾59项,建章立制183项,处理违规违纪干警5名。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累计报告604件,同比上升52.9%。建立健全问题整改督查反馈机制,坚决做好“后半篇文章”。

二、心系“国之大者”,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平安新衡水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批捕1587人,起诉4853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葛某等51人、刘某等26人两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材料500余份125卷,追捕8人、追诉漏罪10人;深化“一案三查”,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移送线索40余条,着力“打伞破网”。

聚焦富强新衡水建设,倾力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支持产业振兴,服务创新驱动。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9人,起诉52人。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统一,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47人。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不批捕20人、不起诉50人,提出从轻、减轻量刑建议40人,变更强制羁押措施9人,推动简化涉企社区矫正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审批程序,促成审批许可20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出台“十六条措施”,司法救助涉农因案致贫、返贫当事人55人,办理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9件,督促清理整治土地232亩,助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聚焦魅力新衡水建设,着力护航绿色发展。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批捕24人、起诉78人,监督立案5人。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治理河湖“五乱”、森林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对损害生态环境、影响行洪安全的13起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加大线索筛查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衡水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洗车行业治理专项活动,办理案件391件。滏阳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聚焦善治新衡水建设,努力助推市域治理能力提升。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针对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413人。严厉打击洗钱、“套路贷”、“校园贷”犯罪,深入开展“断卡”行动,起诉417人。服务文明城市创建,针对窨井盖、盲道治理、高空抛物、寄递安全开展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68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和网络信息安全。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入选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案事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讲600余场次。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中践行初心使命

始终坚持“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办好百姓身边案件,回应群众关切。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92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起诉职务犯罪30人。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从保护饮用水源到治理固废问题,从整治废弃物污染到守卫“舌尖上的安全”,为人民美好生活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大力扶持弱势群体,传递司法温情。加大对妇女儿童、贫困人口、残疾人、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保护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8件,1件涉家庭暴力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2件63人,支持起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54件,帮助追回“血汗钱”49.1万元。坚持依职权应救尽救,司法救助118人,发放救助金85.6万元,主动传递“法治温暖”。

着力化解信访难题,厚植为民情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采取带案下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元举措,办结信访积案64件。广泛开展案件审查公开听证工作,对402件案件组织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纠纷化解率达95.8%。大力推行检察官办案释法说理指引制度,深化“情理法”交融工作法,息诉和解民事申诉案件25件,1件涉企民事纠纷息诉和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与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签发《共同推进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推动化解51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融合贯通“六大保护”,关爱祖国未来。认真贯彻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依法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性侵害犯罪,批捕90人,起诉164人。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站式”取证,建立专门办案场所9个。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附条件不起诉率达44.8%。推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社会调查适用238人次,帮教216人次。开展抚养费、文身、旅馆行业监管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3件,督促整改问题35项。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四、聚焦公平正义,在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质效中提升司法公信力

始终牢记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推动检察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理念引领,优化检察供给。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不捕率同比上升16.2个百分点,不诉率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解除羁押强制措施136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超过90%,为化解矛盾、减少对抗、消除戾气发挥积极作用。对一外地受伤农民工为果腹偷盗盒饭案“终止”刑事追诉,并进行司法救助,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坚持“做精、做深、做实检察业务”,自行补充侦查率同比上升5.29个百分点,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1.07,位居全省第二。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监督立案同比上升86.7%、撤案同比上升146.2%,纠正漏捕同比上升100%、漏罪同比上升42.5%,书面纠正侦查违法187件、审判违法84件,提出抗诉26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138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74件、监外执行不当308件,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开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百日攻坚行动,依法查处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犯罪9人。坚持“精准监督”,提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144件,依法作出不支持民事、行政监督申请122件,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

深化动力变革,夯实发展根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入额领导办案2485件,同比上升17.7%。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员额动态管理,推进案件编号终身制,健全完善冤错案件纠正、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做到责任分明、可追、能溯。细化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确定质量考核评价指标412个,建立“月分析、季会商、半年评估、年度考核”动态考核机制,发挥“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自觉接受监督,深化阳光司法。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报备审查规范性文件4份。精心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5件,听取意见建议6类96条,全部落实、反馈。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座谈调研、公开听证800余人次。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监督,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651件次,组织检察开放日36场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7场,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934件、法律文书2998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围绕中心、理念引领、强基固本、争创一流,牢固树立“精耕细作”理念,大力发扬“三牛”精神,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实现了大幅度跃升。全市检察机关23项业务数据位列全省先进位次,33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取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优成果24项,81个集体或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在政法单位群众满意度排名中,全市检察系统综合排名全省第一,11个基层院均位居全省前列。

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心关爱、热忱建言,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加强;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全面充分,监督质效仍有待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还不够高,检察队伍素能仍需提升;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需持续完善。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逐项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奋进第二个百年历史新征程,检察事业也将面临新考验。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正创新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新局。

一是坚决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牢记政治责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电信网络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化解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切实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实效。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稳妥推进涉企案件合规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衡水市域治理现代化。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司法保护,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三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创新监督履职,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到类案办理、同类问题处理。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元化监督格局,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深化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维护公共利益。注重“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着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推动司法理念、工作作风、业务水平、监督能力快步提升。扛稳抓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星光不负赶路人,时代铭记奋进者。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秉持人民至上,紧跟时代步伐,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护航衡水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