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起纠葛 法官调解得解决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文 记者 隋魏巍)近日,深州法院高古庄法庭受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被继承人赵某与被告林某是再婚夫妻,原告石某甲与被告石某乙是赵某的女儿。赵某于2019年7月3日去世,去世后赵某留有一套房产,法定继承人仅为原告石某甲与二被告林某、石某乙。因一直未对房产进行分割,被告林某欲将房产据为己有并私自出卖,且被告石某乙知晓此事却不予理会,原告与被告林某协商未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该房产。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宁玲玲认为该案归根结底是家庭矛盾纠纷,当事人身份关系特殊,如果解决不好,可能会影响亲属间的感情,严重者会让亲情撕裂,难以修复,甚至对社会安定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故宁法官决定在办案过程中加大调解力度,力求尽最大努力维护双方当事人的亲情关系。调解过程中,宁法官始终耐心细致地听当事人诉说,权衡利弊,从事实、情理、法理等多方入手,逐一对当事人进行反复、扎实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涉案房产归被告林某所有,林某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补偿原告现金10万元。近日,被告林某将补偿款给付了原告,至此该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