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通讯员郭锰)为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近日阜城县检察院与县乡村振兴局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联席会商制度》,不断巩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质效。该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焦尚河主持会议,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王瑞梅等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阜城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赵炳军对会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介绍2021年度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与会同志通过座谈,交流、共享工作信息,并就今年双方工作重点进行深入讨论、形成思想共识,要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帮扶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经过讨论制定了加强司法救助助推脱贫攻坚成果三项举措:一是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把握重点,细化救助范围和标准,提升司法救助质效。三是要形成合力,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司法救助实效。阜城县检察院将积极发挥能动履职作用,通过会商交流机制平台,共享救助信息,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线索移送乡村振兴部门进一步监测、帮扶,让确需救助的人都能及时得到救助;乡村振兴局将加强与检察机关联系,持续关注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应救助人群,实现部门联动救助,推动帮扶政策精准落地,惠及脱贫群众,确保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