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基础功能

四大新举措保失业人员生活无恙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全民动员,严防死守,有效控制了疫情的传播蔓延。同时市人力社保部门针对企业停产职工失业收入减少的情况,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失业人员生活的作用,出台政策提高待遇,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确保本市失业人员生活无恙。近日,市人力社保有关部门就此方面工作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本市失业保险方面的工作和相关政策。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受疫情影响,我市部分失业人员寻找新工作出现困难,生活面临一定的压力。为此,市人力社保部门专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的作用,加强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和基本生活保障,具体来说有四个方面:

一是“扶”,加大失业人员就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优先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如果企业与他们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如果企业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失业人员,政策将进一步加码,可以享受企业吸纳补贴、灵活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

二是“保”,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了使失业人员足不出户就能申领到失业保险金,积极扩展线上渠道,在天津人力社保APP上新增“刷脸申领”模块,一部手机、几次点击,就能实现失业保险金的首次申领和按月申领。同时,考虑低收入救助家庭中失业人员的特殊困难,对他们给予一次性2000元临时生活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3至6月翻倍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三是“托”,加强托底安置就业。在家政、养老、物业等行业,遴选一批社区服务型岗位,在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每月再给予企业最长3年、最高1000元的补助,安置那些通过市场就业比较困难的人员。同时,还开发了一批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那些临近退休的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给予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期满时,如果通过其他渠道仍难以就业,可再安置1次。

四是“优”,持续优化就失业登记服务。为便利群众办事,借助信息化手段,畅通线上线下结合的就业登记渠道,实现了就业登记与参保登记、劳动合同备案统一办理。同时,推动失业登记在常住地就近办理,完善失业登记动态退出机制。此外,还建立了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每月开展1次跟访,给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优质、个性化的公共就业服务。

本报记者 赵桐岩 通讯员 展雪娜 杨成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