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确定,为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但符合文件确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每月400元的失业补助金。该文件执行截止日为今年12月31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该文件内容给予解答。

问: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经本人申请,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二)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不足1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问:申领失业补助金的程序是什么?

答:补助金实行按月申请发放。失业人员首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申请,无需事先办理失业登记。接到申请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于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申领手续的,失业补助金不予补发,但以下几种情形除外:

(一)因患病住院治疗的;(二)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确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通过信息系统审核认定失业人员参保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

问: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业补助金最长可发放6个月,发放期限不与失业人员参保缴费年限挂钩。发放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原有缴费年限予以保留。对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问: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不随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调整。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抚恤金及救济费等待遇。

2020年3月至6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享受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价格标准基础上增加1倍。对2020年3月起至本通知印发前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的,一次性补发符合发放条件的失业补助金,且一次性补发月数与按月领取月数合计不超过6个月。

问:哪种情形下失业补助金应停发?

答: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今后也不得再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或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四)领取营业执照的;

(五)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六)应征服兵役的;(七)移居境外的;

(八)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九)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十)其他应停发的情形。

本报记者 赵桐岩 通讯员 展雪娜 杨成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