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就业服务保障

(九)做实做细高校就业指导帮扶。持续加强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打造一批名师金课。精心实施“宏志助航计划”,落实高校包联困难学生就业制度,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落实好“三个优先”(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培训和就业实习实践)和“三个三”(开展3次谈心谈话、推荐3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要求。

(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积极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面向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统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源,持续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邀请创业导师、职业指导师、求职能力实训师、人力资源经理等专业力量进校园,开展多元化交流指导,组织沙龙对话、求职讲堂、就业咨询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驿站,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精准服务。

(十一)开展高校人社厅局长结对帮扶活动。市人社局会同市教委选取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定点走访调研,定向提供服务。根据结对院校毕业生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针对性筛选、推送岗位信息,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服务。

(十二)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7月底前,市人社局与市教委对接,完成本市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综合运用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完善实名台账,根据毕业生学历专业、求职需求、技能水平等情况,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落实包保责任,优先提供指导服务,针对性提供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

(十三)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全年接续举办百日千万招聘、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国聘行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24365线上校园招聘、“津英就业”系列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等活动,积极运用直播带岗、“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推送岗位信息,提升人岗对接效率。推动高校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中小型专场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十四)建立失业青年常态化帮扶机制。大力宣传推广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加强就业转失业青年摸排,掌握其就业失业状态,持续开展联系服务。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依托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现有资源,为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读、职业指导、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务。

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十五)加强招聘信息审核。指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发布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不得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信息,不得发布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信息审核,避免出现不合理招聘信息。

(十六)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乱象。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传销、借贷、“黑职介”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用好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发生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十七)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综合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制作发布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提升政策服务知晓度。强化典型引领,开展“立报国强国大志向 做挺膺担当奋斗者”就业观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积极选树服务重大战略、扎根城乡基层、投身艰苦边远地区等青年就业典型,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平凡岗位精彩人生”、“最美高校毕业生”、“劳模工匠进校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征集”等人物事迹宣传,树立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国家建设发展大局的鲜明导向。(下)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