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与中介描述不符中介公司该负责吗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张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购房。经纪人小林向张先生推荐了一套房屋,并通过微信告知张先生:“这套在3号楼26层,总高28层,业主卖房换房。”张先生查看该中介公司网上出售信息,该房屋标注的是“高层”。看房后,张先生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花费近400万元购房。《房屋买卖合同》载明该房屋所在楼栋总层数28层,其中地上27层,地下1层,该房屋位于26层。张先生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代理费8万余元。张先生入住新家才发现房子是有部分房屋是顶层,没有27层。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该中介公司全额返还中介费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购买房产与中介公司描述不符,中介公司该负责吗?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介人员向购房者介绍房屋时应履行如实报告义务,全面、客观、真实地向购房者介绍房屋信息。对于可能影响购房者判断的重要信息,如楼层、朝向、落户、是否凶宅等,属于可能影响购房者判断的重要信息,应如实报告。

本案中,张先生所在小区楼栋具有特殊性,顶层房屋参差错落,部分房屋26层为顶层,部分房屋27层为顶层。小林在向张先生介绍房屋时,明确交代房屋在26层,总高27层,按照通常理解,该房屋应为次顶层房屋。同时,中介机构在推介网页上,通常会对楼层信息予以标注,如“顶层、高层、低层”等,本案房屋被标注为“高层”,未明确注明“顶层”。可见小林向张先生介绍房屋时并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更未全面、客观、真实地向张先生介绍房屋信息。应全额返还中介费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天津世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宫祥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