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辞职后公司不同意解除挂靠关系 合理吗


宜春台《民生法治·啄木鸟在行动》讯 记者廖祖榕 徐钦柘报道 前几天,市民邹先生找到我们栏目求助说,自己是一名特种设备安拆员,最近与原来的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但自己的职业证件却还挂靠在之前的公司里,原因是对方不同意解除挂靠关系,导致邹先生现在没有办法从事与特种设备安拆相关的行业。这可把邹先生急坏了。

邹先生说,自己是在2012年入职这家名为宜春浩森建设有限公司的企业。工作的这些年,邹先生在岗位上取得了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成为了一名特种设备安拆员,同时自己所取得的相关职业证件也都挂靠在了这家公司。今年4月底,邹先生决定从公司辞职,打算外出找活干,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公司却不同意解除自己相关职业证件的挂靠关系。

邹先生说:“就是说,我想去别的公司做事的话,就根本做不了,因为证件在他们公司里面。对方跟我说,我们两年之内不能从事这种行业。劳动监察部门我们也找过,说是归住建局那边管。住建局说等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到期之后,让我们向法院申请。”

邹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和宜春浩森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原本是在今年7月6日到期。但是,目前自己已经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对方却不肯解除职业证件的挂靠关系,这让他觉得很无理。

究竟邹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随后,记者找到了宜春浩森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对方表示,没有注销与邹先生的挂靠关系,一是因为双方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二是因为处于为邹先生本人考虑。

宜春浩森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还一条最重要的理由,他们是不清楚的,我一注销,他们想回来都没门。我现在把他们的挂靠关系还留在那里,就是方便他们还能回来。”

之后,记者又来到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事他们早已知情,目前双方正在自行调解中。在他们看来,邹先生是在劳工合同没到期而选择的辞职,属于违约行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监管科工作人员说:“企业也有发展,有高潮,有低谷,低谷的时候你们也要承受,高潮的时候你月工资也有一万多元,低谷的时候月工资只有2700元,那是过年的时候,低一点。我说你们也要体谅一下老板的难处,现在做企业不好做。”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邹先生想要解聘必须等到合同期满。届时,如果用人单位还是不愿意注销挂靠关系,邹先生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渠道进行解除。“首先公司要同意解聘,他才可以自动调出。如果公司不同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以强行解除。”

按照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目前在合约期内邹先生是无法让公司解除自己职业证书挂靠关系的,只有等到劳工合同到期或者公司主动同意,邹先生的相关职业证书才能被解除挂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