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衡水转办第三十至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7件
本报讯(记者李红丽、李真)4月22日至2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至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7件,无重点关注案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饶阳县1件、武邑县1件、冀州区1件、故城县1件、景县1件、深州市2件;涉及大气类3件、土壤类2件、大气类2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2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0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4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桃城区11件(市直部门3件)、冀州区9件、枣强县2件、武邑县27件、深州市17件、武强县3件、饶阳县9件、安平县3件、故城县9件、景县3件、阜城县7件、衡水高新区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