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检察院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耕专项行动


本报讯(通讯员孙杨 曹芳)“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也正值春播节令关键时期,农资产品质量和农药安全是广大农民当前最关心的头等大事。为确保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和安全,杜绝假劣种子、禁售农药入市下田,3月11日,冀州区检察院按照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相关部署,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农资打假护春耕”专项行动,对县域内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检察院检察官和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重点对农药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农药经营商家是否建立农药购销台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农药经营商家存在农药购销台账登记不规范及过期农药随意丢弃等问题,均进行了现场纠正,并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对农资市场全面排查、清理、整顿,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通过专项行动,冀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对县域内种子、农药等农资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春耕期间农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