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基础教育,天津出台重磅方案


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

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区为单位健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核查和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残疾儿童数据互通共享,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实施天津市特殊教育教师培元关爱计划,持续关心关爱特教教师群体,稳定特教教师队伍。

推进普惠融合发展。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信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和信息技术等相结合。开展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建设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加强融合教育资源建设。完善市、区、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发挥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管理、决策咨询与研究指导作用,指导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开展教师培训,鼓励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托学区,结合实际建设校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实施素质教育提升行动

构建“大思政课”体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以讲好道理为本质要求开好思政课,统筹用好国家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提高教师专职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人才培养工程改革探索,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有序推进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落实落地。加强优质教学辅助资源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思政课实践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遴选推出一批思政实践教学“精品课”。实施中小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制定各学科课程思政教学指南,重点培育100节中小学课程思政“精品课”,遴选建设一批中小学课程思政研究基地。开展“同学去哪里”“开学第一课”等德育品牌活动。

加强科学与文化素质培养。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及《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的指导意见(2020年修订)》《天津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实施国家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建好河西区、南开区2个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引领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加强科学教育,落实《天津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开足开齐开好科学课程和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积极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科普微视频大赛、科学实验展演、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策划实施形式多样的系列科学营活动,使科技场馆成为青少年的第二课堂。实施“青少年科创计划”,每年选拔100名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中学生,在知名专家学者指导下参加为期一年的科学研究、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落实《天津市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奋斗青春 书香天津”读书节活动,丰富读书资源,建设读书服务平台,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强化体美劳教育。统筹社会资源推进教体融合,开足开齐体育和艺术课程,鼓励义务教育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开展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展示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防控学生近视。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60%。开展学校美育提升行动,推动建设基于兴趣小组的美育实践课堂,统筹整合美育资源,建立学校美育实践基地,拓宽学生美育实践平台。实施劳动育人工程,推动中小学以校为单位制定劳动教育清单,创新校内劳动实践,常态化开展家务劳动和校园劳动,定期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建好3个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一批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每区至少建设1个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

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根据培育时代新人和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要求,完善师范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综合素质和全面育人能力培养,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补充力度。加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深入实施新时代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助力计划、未来教育家行动计划、特级教师训练营计划、中小学校长领导力提升计划等市级师资培训项目,健全分层分类、阶梯式教师成长发展体系,补齐教师队伍发展短板,突出教师队伍发展重点,引领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加强教研支撑引领。健全市、区、校三级教研体系,发挥各级教研机构在扩优提质行动中的专业支撑作用,聚焦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关键问题,每年开展50场市级“精品教研”活动。各区、各校要常态化开展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及时总结推广区域、学校、学科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推动教师有序交流轮岗。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交流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比例不低于20%,鼓励各区采取“管理团队+教师团队”的组团式交流形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师资资源共享。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机制,立足学区内、集团内和城乡间为主实施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加快实现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支持开展团队式交流,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区域统筹,促进思想政治、科学、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校际共享。各区要对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推动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跟岗实习制度。

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

提升智慧教育应用水平。建设河西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及和平区、河西区、武清区3个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国家级实验区。持续完善基础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开发一批思政、德育、劳动教育、体育、美育等素质教育拓展资源,推进数字资源建设覆盖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共享。推广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拓展应用功能,加大在智慧课堂、双师课堂、智慧作业、线上答疑、网络教研、个性化学习和过程性评价等方面融合应用,遴选“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典型案例,深化智慧教育平台在资源建设、新型教学模式、“五育并举”、助力“双减”等方面的应用。充分利用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培训成果,促进教师数字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强化师生应用培训,增强师生信息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加大优秀案例推广力度。

推广应用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依托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学籍管理、课后服务、控辍保学子系统全面应用,加快推进党建德育、校园安全、阳光招生、电子毕业证、集团化办学等子系统在我市试点区域实际应用,着力提升基础教育管理效能。依托教育部“学有优教”App,搭建家校沟通渠道,加快推动基础教育面向公众的管理服务实现一网通办。

实施综合改革攻坚行动

推进质量评价改革。落实天津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各学校依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四个质量评价指南,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修订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增强评价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

深化考试招生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区探索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努力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加强命题研究及日常教学指导,深入推进考试内容改革,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深入开展命题质量评估,推进依标命题、难易适度、教考衔接,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

全面推进协同育人。推动形成政府统筹协调、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格局,落实天津市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研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开展教师家庭教育培训,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深入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开展研学示范课程、示范线路遴选,加强研学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社会实践育人体系。(下)

本报记者王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