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配乳粉“四要一不要”


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在母乳不足或无法进行母乳喂养时,可用婴幼儿配方乳粉替代或部分替代母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提示“四要两不要”,提醒消费者科学选购婴配乳粉。

一要选注册产品 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注册的产品配方,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成分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需求。选购时请认准产品标签上的注册号“国食注字YP+4位年号+4位顺序号”。

二要看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标注了婴幼儿必需成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和可选择成分,一般在产品标签上以“营养成分表”的形式呈现。

三要查保质期、贮存条件和使用说明 特别要关注开封后的贮存方法、食用期限,严格按照贮存条件贮存。

四要区分婴配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婴食品”) 特医婴食品是针对食物蛋白过敏、乳糖不耐受等0至12月龄婴儿的特殊医学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家长可以通过产品名称、注册号“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和“小蓝花”标志识别。

另外,不要过度喂养。母乳或婴配乳粉的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至6月龄婴儿正常营养需要。过度喂养可能引发婴幼儿超重肥胖,甚至有延续至儿童期、成年期的可能,增加成人期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风险。据新华网